影像來源,蓋蒂圖片社
2026年3月20日
3月19日,澳門立法會全票通過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》法案,法案於政府公佈翌日生效。
法案列明國安委會的職責和組成,同時增訂《司法組織綱要法》條文,允許國安案件可閉門審訊,亦強制參與的律師要先通過國安委審查,取得特別許可;如果審查不通過,被告就要更換律師。
目前,香港並無設立律師審查機制。此前,曾有少數葡裔律師公開表達憂慮。不過當地葡文媒體也表示,多數律師被要求置評時,均稱「不願作無謂犧牲」、「現況如此」、「不便評論」。
法案在2月由政府提案,到通過前後不到兩個月。通過後,澳門政府發新聞稿,向立法會、社會市民展現的「強烈責任擔當」表示謝意。
去年7月,前民主派議員區錦新被指“勾結境外勢力”,成為澳門國安法下被拘捕的第一人。他至今已被羈押超過230日,但案件仍未開審。
有法律學者向BBC中文分析,修法不排除與區案有關,但認為法案只是澳門多年來「加強憲法在特區執行」的一部分。
該學者擔心,未來在國安指定法官、指派律師,以及指定檢察官組成的閉門審訊中,被告將陷入「以一敵眾」的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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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像加註文字,澳門早在2009年訂定《維護國家安全法》,於2018年成立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」。
國安案律師須被審查
澳門的立法程序主要分提案、在立法會大會進行「一般性」表決、委員會逐條審查、修正,再經「細則性」表決後成為法律——類似香港立法中的首讀、二讀和三讀。
法案共有23條。有當地媒體報導,委員會會議舉行不到一個半小時便結束。立法會大會的兩次表決均以32票全票通過。
但新增條文備受爭議。法案提出,參與國安案的律師要獲得指定法官的「特別許可」。
律師要提交委託書、代理資格證明等文件,向法官提出申請;之後交由國安委進行審查;國安委的決定具約束力,如果審查未能通過,被告則要更換律師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國安委決定不能上訴,而律師即使獲得特別許可,後續法官若認為存在保護國安利益的必要,仍可中止或撤銷其參與訴訟的許可。
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秘書長潘愛儀曾在葡文媒體《澳門平台》撰文,指香港也有「訂明律師認許及特首發證明書的相關規則」——但事實上,香港現時並無律師審查制度。
潘愛儀所提及的“證明書”,指涉的僅為海外大律師。
2022年,《壹傳媒》創辦人黎智英欲聘請英國律師代表抗辯引發爭議,全國人大常委會隨後釋法,規定不具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為國安案辯護前,須先取得特首的證明書。
澳門葡裔法律學者祈東耀(António Katchi)向BBC中文指出,港澳兩地的規定都限制了被告選擇律師的自由,「而澳門的修法比香港更進一步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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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像加註文字,法案中最備受爭議的新增條文,是對參與國安案的辯護律師進行審查。
他解釋,被告最後由哪個律師代表,取決於兩種自由:選擇律師的自由,以及律師接受委託的自由。但新法規出現了凌駕兩種自由的因素:「國安委的意志」。
他形容,國安委的決策權是「完全武裝化」(totally armoured):不受期限約束、否定律師資格的次數不限、不受任何機關「幹預」、不用公開理據。
「最重要的是,國安委的決定是絕對的最終決定,無上訴的可能。」祈東耀說,被告選擇律師的權利將被徹底削弱。
最壞情況下,被告最後只能由法院指派律師——「在此之前,他可能數月甚至數年都無法獲得任何律師的幫助」。
祈東耀說,這違反澳門《基本法》第36條保障居民得到律師的幫助的權益。
律師或自此卻步接手國安案
條文曾在律師方引起爭議。
根據法案,律師需向法官呈交家庭成員狀況、國籍、與境外組織或個人聯繫等個人資料。
葡裔律師盧毅誌曾對《澳門平台》表示,要求已構成「對個人生活的實質調查」。
祈東耀也說,審查對《基本法》第32條所保障的個人隱私權構成“不必要且不成比例的限制”,而且所需資訊的範圍界定不清,認為要求違憲。
目前,澳門首宗國安案仍未開審。區錦新被羈押逾230日,外界一直無法得知任何情況。 《澳門平台》曾報導,其家人找不到願意接受委託的律師,曾向律師公會求助亦無得到回應。
“我相信這(法案)對幾乎所有律師都有威懾作用。”
祈東耀指出,在律師仍未被審查前,已無人願意承接區案,“我認為我們都有理由擔心,未來幾乎沒有律師會主動接手需要提交資料(被審查)的案件。”
根據《刑事訴訟法典》,如區錦新最終未覓食律師代表,法院會依職權指派律師辯護。
祈東耀認為,讓律師退縮的未必是因為怕被審查,而是要提交大量的個人資訊。他又猜測,有律師或會認為不過審相當於“被污名”、“列入黑名單”,擔心會損害職業及其家人的利益。
澳門葡裔律師何睿智(Jorge Menezes)同樣批評審查制度“影響極大”,既違反《基本法》和《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(ICCPR)。
對市民而言,他推測未來在審查制度下,每個人都會摸清不成文規則,透過自我審查來選擇律師。而在澳門的律師又將會為了「適應非自由社會而變得軟弱(soften up)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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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像加註文字,2025年7月30日,前民主黨議員區錦新(左)涉嫌「勾結境外勢力」被捕後一直被羈押,至今已逾230日。
國安案可閉門審訊、法官審理權擴大
新法規也新增閉門審訊的安排。
現時澳門法院循公開審訊原則。但未來,法官若認為公開審訊損害國安利益,在諮詢國安委意見後,可決定閉門審理。
香港有類似安排。根據《港區國安法》第41條,“涉及國家秘密、公共秩序等情形不宜公開審理的”,禁止新聞界和公眾旁聽,但判決會公開宣布。
除此之外,指定法官的審理權也被擴大:管轄權不再限國安的刑事案件,更包括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。
祈東耀向BBC中文解釋,案件主要反映在市民集會示威及結社等情形。
他以集會示威為例子。在澳門,市民或組織要舉行示威,須提前向治安警察局作書面預告。祈東耀說,假設警察局以國安威脅為由禁止示威,主辦單位申請司法複核,則屬於行政訴訟程序。
在該程序中,警察局原需在公眾監督下提供詳細資訊、法律依據以說明其決定。但如果未來審訊由指定法官審理、閉門審訊,「治安警察局可能會更放心地以相同理由禁止示威」。
結社方面同樣。祈東耀說,如果政府以國安為由,向檢察院提出要求社團解散,這項訴訟就屬於民事案件。
「再次強調,有了指定法官、審查的律師和閉門審訊,對政府來說,訴訟程序會更加順利,也更容易解散社團。」祈東耀說。
何睿智直言,擴大指定法官審理權,「除了對公共和私人生活進行政治控制之外,並沒有其他真正的必要性」。
雖然澳門的集會示威權仍受法律保護,但自疫情後幾近絕跡。 2023年,澳門札鐵工會原擬五月一日舉辦遊行,後來表示受警方壓力取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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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像加註文字,新法案下,指定法官的審理權擴大,有專家認為會影響市民集會示威、向政府提出訴訟及結社等情況。
被告陷「以一敵眾」局面
澳門早在2009年訂定《維護國家安全法》,於2018年成立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」。
澳門一直被為「乖孩子」。在2025年首次動用國安法,逮捕前民主派議員區錦新,令社會及國際均感到震驚。今次法案再進一步鞏固澳門國安委權力。
外界猜測修法的時間點。在祈東耀看來,法案只是澳門多年來“加強憲法在特區執行”的其中一部分——2018年中國通過“憲法修正案”,強調《憲法》和《基本法》是特區的憲制基礎,“當中意味要確保和鞏固中國共產黨在港澳的領導地位,令港澳更接近中國大陸的政治、行政和司法制度”。
澳門保安司司長陳子勁曾說,法案的安排是為國家安全「建立一道防火牆」。
如今法案從法官權限、審訊過程,到代表律師三方面進行規範,法律專家祈東耀表示自己不禁想像一個場景——
一名被告被控危害國安罪行,多次嘗試聘請律師不果,法院最後為其指派一名「不情願且膽怯(grudging and fearful)」的律師;法庭由指定法官審理,檢察官亦為指定。
祈東耀反問:「這不是一場以一敵眾(all-against-one)的局面嗎?」他說,如果審訊閉門進行,也再沒有公眾憤怒為案件帶來任何壓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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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像加註文字,澳門葡裔律師何睿智曾多次為前民主黨議員蘇嘉豪(中)的政治案件作辯護律師。
何睿智也指出,在這種情況下「已無空間去對抗強權、挑戰體製或捍衛公民自由」。
何睿智曾多次為前民主黨派議員蘇嘉豪作政治案件的辯護律師。
他特別提到,當年能為蘇提供辯護且獲得進展的重要原因,還有新聞界作為第四權的關注。 “如今,公平審訊和新聞自由都嚴重受損,幾乎沒有東西可以真正制衡政治或司法權力的行使。”
2025年4月,澳門獨立媒體《論盡媒體》兩名記者於立法會採訪施政辯論被帶走,警方發聲明稱「有強烈跡象」顯示兩人「擾亂澳門特區機關運作」。該媒體於同年12月20日停駛。
祈東耀說,現在民眾要知道國安案的情況,只有透過法院發布的零碎資訊,或是探訪者所透露的消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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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像加註文字,有律師批評對律師審查違反《基本法》和《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(ICCPR)。
香港會仿效嗎?
澳門律師公會曾發聲明,認為法案對對接國家「十五五」規劃、落實整體國家安全觀等有重要作用。公會亦表示,律師審查制度對維護國安合理。
BBC中文曾約訪該公會理事會主席黃顯輝及秘書長潘愛儀,以便向其了解法案的爭議點,但至發稿前仍未回复。
至今,對法案公開表達疑慮的只得葡裔律師。
政府代表曾稱法案要打擊的是“心懷不軌”、“反中亂澳”、“一定不希望這個法律通過的人”,強調普通市民“完完全全不會受到任何影響”。
但祈東耀不完全認同。他指出,國安法界定下的犯罪“非常廣泛、模糊且錯綜複雜”,認為“即使是通常守法的人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被意外捲入其中”。
他強調,法律正當程序的核心要素是「控辯雙方平等」。在新規下,對被告與外界溝通設下的每一項困難,都會進一步限制其辯護的權利。
如今,澳門在維護國安進程再走前一步,鄰近香港未來會仿效嗎?
何睿智形容,香港是“一顆破碎的寶石”,在原則上仍有堅定且完全獨立的律師傳統,認為要實施同類的規則困難。
“然而,香港和澳門的情況都如此嚴峻,以至於現在人們感覺在中共的傘下,一切皆有可能。”
